108年優良教師票選案,以紙本票選方式辦理
1.第一階段優良教師票選案,於本( 108)年 1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校務會議)辦理,請全體教職員工至多圈選 3 人,選票請逕投入投票箱(地點:本校視聽教室)。有關監票人員參與開票作業,請本校教師會推派代表 1 人參加。
2.第二階段師鐸獎推薦票選案,預計於108年 2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2:30 至 16:00辦理,請全體教職員工至多圈選 1 人,選票請逕投入投票箱(地點:本校人事室)。有關監票人員參與開票作業,請本校教師會推派代表 1 人參加。該候選人推薦擬自最近 3 年內(含 106 至 108 年度)曾獲優良教師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中票選第 1 名參加本市師鐸獎,第 1 名如婉拒受推薦參與本市師鐸獎評選機會,則推薦第 2 名參與本市師鐸獎評選機會,如第 1 、 2 名均婉拒,本校則不推薦人選參與本市師鐸獎評選案。
3.本校曾獲優良教師(不含 106 至 108 年度),如有自願參與師鐸獎推薦票選者,請於本( 108 )年 1 月 19 日(星期六)下午 16 時 30 分前洽人事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