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支領定期性給付之領受人,如有因擬申請退休(職、伍)人員之遺屬年金,而欲選擇放棄本人原支領之定期性給付者,其相關事宜請依銓敘部函示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8 年 1 月 9 日部退三字第 108469266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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