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度國中市內介聘系統( http://match.tn.edu.tw/TP/ ) 107 年 5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已啟用
本校參加介聘教師請於 107 年 5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前上網完成基本資料及積分填報
本市 107 年度國中教師介聘開缺事宜及積分審查注意事項,詳如說明
(一)審查地點:歸仁國中學生活動中心。
(二)審查時間:107年 5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補件時間為下午 3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請申請介聘教師請檢具下列相關表件正本及影本各 1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由本市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小組存查,另影本請申請人簽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依日期先後順序排列裝訂成冊,依限送審:
1. 申請表(請以 A3格式列印,未以 A3 格式列印恕不受理)。
2. 教師合格證書。
3. 學歷證明相關文件。
4. 積分證明文件:各項積分(含服務年資、成績考核、獎懲、研習、著作)以現職任教階段別之現職服務學校期間為限,且持有證明文件者始得採計。
甲、服務年資證明:檢附服務證明,採計至 107年 7月 31 日止。
乙、最近 5年成績考核證明:檢附成績考核通知書,採計 101至 105 學年度。
丙、最近 5年獎懲:檢附獎懲令,採計自 102年 5 月 1 日至 107 年 4 月 30 日。
丁、最近 5年研習:採計自 102年 5 月 1 日至 107 年 4 月 30 日,研習時數採「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教師學習護照」時數,請申請介聘教師自行列印,並經人事主任、教務主任及校長核章。
戊、最近 5年經本局評定有案之著作積分:採計自 102年 5 月 1 日至 107 年 4 月 30 日。
(四)未於教師介聘系統登錄者,不予受理現場報名。
(五)若教師於校內曾有轉任情形,請務必於服務證明書中加註。
七、 因歸仁國中校內停車位有限,審查當日除機車可停放校內(活動中心前規劃之臨時機車位),汽車請停放至中正北路一段週邊、文化街二段週邊或仁壽宮對面停車場。停放中正北路者可從該校活動中心旁側門進入,停放文化街及仁壽宮者從大門口進入。
八、參加超額教師介聘之教師,請貴校惠予公假並課務排代;參加一般介聘之教師者,則惠予公假惟課務自理。
九、積分審查當日若委託他人者,應另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十、上揭事宜若有疑義,特教班請洽特幼教育科邱于真科員(電話: 6322231#6149)。
十一、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如附件 1)、「本市107年度市內介聘積分審查補充說明」(如附件 2)及「服務證明書」(如附件 3)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