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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潔梨 - 教務處公告 | 2016-12-01 | 點閱數: 94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1 月 2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109681 號函辦理。
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基本學習內容(下稱基本學習內容),係針對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學生於國語(文)、數學及英語科等基礎學科應具備的基礎知識概念及其學力程度,提供教師依據學生學力發展現況,對應基本學習內容,規劃進行補救教學的課程內容與教材選用參考,期能即時協助學生學習、縮減與班上同儕的學力差異。
三、為期基本學習內容之周延與妥適,且為後續教材示例與評量工具發展之參據,教育部業於 105 年 3 月正式版本公告草案,並於 5 月完成全國北、中、南、東分區說明會,彙集教育現場對各基礎學科於補救教學之學習內容與評量設計之意見,並據以旨揭完成基本學習內容。
四、旨揭基本學習內容,請逕連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網址: http://priori.moe.gov.tw/index.php?mod=resource/index/content/basic_con)/教學資源/基本學習內容」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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