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1 份,如貴校有修正建議,請於 108 年 1 月 9 日(星期三)前提供相關建議,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配合「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及「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等規定之增修,修正旨揭要點。
二、為使旨揭要點更為嚴謹,符合現行需求,請各校檢視並提供相關修正建議。請於 108 年 1 月 9 日(星期三)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編號: 9766 ),逾期視同無相關修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