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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邱雪娥 - 學務處公告 | 2022-05-18 | 點閱數: 1183

一、依據南市教育局111517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10659335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青少年對COVID-19之免疫保護力,建議完成基礎劑且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之12歲至17歲青少年族群,與最後一劑基礎劑接種後間隔至少5個月(150天)後,接種追加劑,並容許4天寬限期(grace period),視為有效劑次。另外,對於尚未接種基礎劑之滿12歲青少年,亦可安排併同於校園集中接種作業時完成接種。

三、接種劑次及間隔:

  1. 基礎劑:需接種2劑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接種間隔至少4週(2 8天)。衡量接種間隔拉長可能有助於疫苗免疫力提升與可能降低罕見心肌炎/心包膜炎不良事件風險,建議 5- 17 歲兒童及青少年兩劑接種間隔以12週為原則
  2. 追加劑:ACIP建議完成基礎劑且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之12- 17歲青少年族群,建議與最後一劑基礎劑接種間隔至少5個月後,接種追加劑

四、學生若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可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若家長需請假陪同學生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可給予防疫照顧假。

五、學生接種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以3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另學生請疫苗假時,請班級導師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

六、學生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如祖父母)。

七、 Pfizer BioNT ech COVID 19 疫苗517歲接種評估暨意願書填寫範例請見附件

八。本校調查表件七八年級於 5/19 星期四發下九年級學生於會考時發放,敬請家長詳閱,並依自身評估及意願決定是否讓子女接種。同意接種者填寫完畢後敬請於 5/23()前交回予導師,以利學校統一造冊,安排後續施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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