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國際教育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
1.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軟體應用能力。
3.具備國際教育專長或相關經驗。
(二)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 3 人
(三)申請方式
1.當事人經學校同意,並就符合本簡章第三點專業工作人員應具備資格者,向本局申請。
2.申請資料:
(1)申請表(如附件)。
(2)申請者之相關證書及佐證資料影本(合格教師證書、國際教育相關專業訓練、研習證書或證明…等)。
3.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14 年 8 月 29 日止。
4.申請資料請各校逕送國際教育中心。
(四)遴選程序:由本局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含報名表與相關證書),審查通過者另行通知面試,並依面試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必要時得分批辦理書面審查及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