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退休公務人員再任職務每月支領薪酬總額是否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之計算與認定標準,應確依銓敘部函釋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6年2月24日部退四字第1064198092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供參。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