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市府 107 年 2 月 6 日府人考字第 1070180915 號書函辦理。
二、考試院為落實文官核心價值,型塑優質組織文化,激勵公務人員提供良善公共服務,請各機關、學校配合於本年 6 月 23 日前自行規劃符合公共服務日理念或公益服務相關之活動,倡導關懷承擔之優質組織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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