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公告 | 2018-12-03 | 點閱數: 528

https://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33556

一、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公務員遇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或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時,應依有無職務上利害關係、受贈金額數及請託關說等內容判斷是否辦理登錄,於須登錄時,則應按規定簽報機關首長、知會政風機關()及辦理登錄,該簽報與知會程序係為「保護公務員」所設。

二、遇有上開廉政倫理事件應落實辦理登錄報備程序,請於事件發生起3日內(不包含事件發生當日),填報「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如附件,可自行選擇 odt或 doc檔回傳),一案一表填報,並以電子檔回傳本室備查(sanhong@tn.edu.tw)

三、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遇有須退還受贈財物情事時,注意於退還時應留有相關退還簽收領據或掛號郵件等證明,以保障當事人權益;另如客觀上已逾正常社交禮俗、公務禮儀,或與職務執行具利害關係者,且不排除致贈財物之人有請託關說等意圖者,請立即妥善保存並通報本室,切勿自行退還或處置。

四、臺南市政府每年定期舉辦「表揚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選拔活動」,係由各機關、學校推薦勤奮任事,且具有廉能事蹟(如:落實辦理登錄報備作業)之同仁參與選拔,歷經初、複審過程,評選出年度廉潔楷模。優良事蹟人員將獲頒獎狀乙幀及5,000元禮券。而舉辦廉潔表揚活動,除嘉許得獎同仁外,也期許透過得獎同仁之廉能事蹟,樹立標竿典範,提升「拒收餽贈、拒絕邀宴、杜絕關說」觀念內化廉潔及簡約生活之基本價值。

 五、對於「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範如有疑義,請逕洽本室承辦人黃科員聖宏(06-2991111#8896; 網電99091)

:::

麻中自主學習網

捐贈明細專區

雷達回波圖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

校內教職員登入

麻中成績系統

搜尋

計數器

今天: 1
昨天: 242242242
本週: 884884884
本月: 6310631063106310
總計: 1097752109775210977521097752109775210977521097752
平均: 27027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