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廉政會報設置要點」第三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政風處 108 年 6 月 25 日第 1080624757 號奉核簽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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