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慧娟 - 輔導室公告 | 2015-04-20 | 點閱數: 881

說明:

 一、本案參加對象如下:
  (一)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各類資優學生。
  (二)本市各級學校具有學習潛能之學生。
  (三)由承辦學校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並配合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之性質,訂定甄選標準。
 二、檢附104年度本市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活動一覽表及實施計畫,各項活動時間請依各校實際辦理時間為主,若有疑義請逕洽辦理學校。
  •  
    1) 104臺南市資優方案一覽表.pdf
  •  
    2) 104臺南市資優方案實施計畫.zip
:::

捐贈明細專區

雷達回波圖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

校內教職員登入

麻中成績系統

搜尋

計數器

今天: 194194194
昨天: 178178178
本週: 372372372
本月: 2625262526252625
總計: 1108936110893611089361108936110893611089361108936
平均: 27027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