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東和國中 104 年 4 月 15 日和中人字第 1040001300 號函及本縣山峰國小 104 年 4 月 14 日雲峰人字第 1040001086 號函辦理。
二、本縣於 104 年 3 月 27 日訂定發布本縣立國民中小學整併辦法,並自發布日施行,部分學校將面臨整併之情形,倘成功介聘至本縣學校之教師,該校倘因減班或整併致有超額情形,將由本府優先辦理超額介聘,教師不得拒絕。
三、另經介聘至本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本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本府 103 年 4 月 25 日府教學字第 1035413132 號函諒達)
四、本縣古坑鄉山峰國小及褒忠鄉潮厝國小為華德福實驗計畫學校,教育方式與課程安排及學期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惠請轉知教師審慎選填並歡迎有意投身華德福教育與人智學領域工作之教師申請介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