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如附件),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次日(109年5月30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依下列資訊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電話:(02)2522-0888轉612、617。
(四)傳真:(02)2522-0621。
(五)電子郵件:tobacco@h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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