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獲 109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分發之錄取生,須於 109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 15 : 00 前,依所錄取招生學校之報到規定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生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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