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09年11月18日桃教特字第1090009666號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1月20日桃教特字第10901076291號函辦理。
二、旨揭說明會訂於109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桃園特殊教育學校一樓視聽中心辦理。
三、本說明會涉及學生升學輔導事宜,請貴校若有需求,請遴派辦理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業務承辦教師1人參加。
四、參加人員請於109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09)-學期(上)-登錄單位(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完成報名。
五、參加人員於說明會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由服務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准予公(差)假登記。
六、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桃園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張玉珊老師(電話:03-3647099分機602)或劉芷寧主任(電話:03-3647099分機666)。
七、請協助轉知所屬師生,如有學生欲跨區報名參加桃園市適性輔導安置,請學校派員參加旨揭說明會。
八、檢附旨揭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