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8 月 27 臺教國署高字第 1140084626 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該會為提升顏損及燒傷者之生活品質與自我價值,促進健康、安全及平權的社會環境為宗旨。為鼓勵顏面損傷及燒傷之學子努力向學,特設置陽光獎助學金在學子女申請。
三、申請時間:114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9 月 30 日止。
四、相關簡章請參閱該會官網之獎助學金專區,網址為 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或逕洽該會承辦人 03-8350380 分機 102 承辦人:蔡宛芯。